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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政策的倾向性及其原理
作者:黑马
“小政策”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概念,我们使用它仅仅是为了令其区别于国家政策这样的神圣的大概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小政策可以是区域性的政策,如地方性基于自治或在其他合法框架下制定的政策,也可以是部门性政策,如过去单位的分房政策(现在应该没房可分了),还可以是其他方面的政策,如奖金分配制度、加班费发放方案和误餐费补贴规定等等。总之,本文要谈的政策绝非国家政策,也不涉及国家政治话题,还请有关审核机构对本文宽容一些。
“同命不同价”现象在不是很久以前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现在,讨论余波尚在;它是区域性的现象。那么,它是否与小政策有关?这是显而易见的:诸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指导性意见》是地方相关部门的最高级机构制定的供其及其下属部门对照执行的指导性文献,它有地方政策的属性。这些指导性意见在客观上体现出极不公正且极不公平的结果:它倾斜于城市户籍。其执行结果给人造成的直观印象是不同的户籍的人其命有贵贱之分。“同命不同价”的表述未在上述所说的此类政策文本中直说出来,它通常只体现在执行结果之中,而这个结果,迟早是会被人们发现的,发现之后就有争论。争论当中,来自官方的解释天衣无缝地印证了老黑格尔的伟大发现——“存在即合理”——的合理性:生活成本有城乡差异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依此解释我们可以如此推理:城市的生活贵一些,把一个女儿从小养到花季少女,所花的费用自然要高于乡村,她因车祸死了,所得的赔偿因此必须高于农村的女孩。剪刀差已经从工农业产品的价格扩展到了人身上的现状,它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现象,因此,基于此差异所制定的事故赔偿办法必须有所区别似乎才能体现出现实的合理性。
这种论述立即令我想起曾经的蟑螂宠物市场景观。蟑螂作为宠物相信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但这事有过,还真的非常火暴。市面上,不同的蟑螂有不同的价格,不过,大家不要以为蟑螂宠物的价格仅取决于蟑螂的外表和特性,蟑螂宠物爱好者追求的不只是这些,他们看中的是蟑螂的国籍:美国蟑螂最贵,法国的次之,俄罗斯的再次之,其他的又再次之,至于中国的蟑螂,绝大多数不能列入宠物之列。蟑螂也与人一样,同是一条命,其价格因国籍的不同也有贵有贱。蟑螂的贵贱是市场供需关系所导致,纯属市场经济范畴的事情,与人为制定的政策没有直接关系(至少未见《蟑螂宠物价格依据国籍定价的指导性意见》之类的指导性文本出台)。不过它的确与人的同命不同价现象有着共同的因素,因此我自然而然地在讨论同命不同价这个问题时想到它。
市场对物价的天然作用时下被认为是合理的存在。物价又直接作用于人的生活成本,于是,城乡同命不同价的赔偿看上去也是非常合理的。
“指导性意见”没有如上述方法去论证同命不同价的理由,它提出的赔偿依据是以20年计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标准,似乎显得更为合理。却不知,指导性意见的制定者是否准确理解一个地方的物价与人均收入是什么样的关系?从更深层次考虑,政策制定者是否尊重脱离于收入与物价的基于人权的神圣因素?蟑螂宠物的贵贱有诸多因素可以不考虑,人的生命的衡量尺度却不应当敷衍了事。
退一万步说,即使人的生命是有价的,在价格的考虑上也不应该是简单的剪刀差挪移。一个孩子的养育成本的计算方法简单地使用某个时段的收入标准或当地物价显然是有失科学性,也违背市场规律。对于农村和城市,我们的一些直观的想法是,农村的孩子好养,随便丢随便长,城市的孩子娇贵,要花很多的精力和金钱。就算如此吧,我的看法却相反:农村的孩子要贵一些。为什么?根据大家的印象,农村的孩子,其成长过程类似于野生的吧?城市的孩子则像是大棚蔬菜吧?野生的和大棚里产出的,诸位想一想,哪一种更值钱?
有人可能会提出其他的围绕人的成本的话题,比如,对孩子的教育,城里人投入的要多得多。不错,这是事实,城乡的资源差异导致了城乡的孩子面对的是不同层次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观念,但这些,与自然生长的和通过人工改善了环境而生长的蔬菜有区别吗?另外,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论,把一个孩子养育到16岁所得到的劳动半“产品”其年龄是一致的,这意味着大家所花费的劳动时间还处于必要劳动时间阶段,孩子这个半“产品”尚未产生“剩余价值”,同命不同价的依据根本就不存在,不论大家对该“产品”投入了多少劳动。即使把受难者的年龄扩大到足以产生“剩余价值”的岁数,该产品的价值总量也不能依据“剩余价值”定夺,其价格必须是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共同促成的,亦即,相同岁数的受难者其价格在地球这一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里总是一致的。
然而政策总是倾斜于城里人。哪怕跳出同命不同价的现象,这类倾斜现象依然比比皆是。像公务员的医保,同系统的公务员,城里的和非城里的,标准就不尽一致。再如其他的津贴,同一个系列的人员,也实行城乡两套标准,甚至有的津贴城里的享受乡镇的根本就没有。其原理同样与人们认定的城乡消费环境有关。很多人认同这样的观点:城里的消费要高一些。事实上,资源优势的集中导致城市的消费意识和欲望更为积极活跃,但这不等于说,乡镇的就不消费或少消费。城里人看病,乡镇的人也要看病,不少病还得到城里去看,城里人K哥,乡镇的人也要High一High,很多情况下必须得到城里才能High上一宿。结果会怎样?乡镇的人要多花钱才能享受到城里人所享受的,他们至少要在路费上多花了金钱,且不因为他们多花了路费他们的其他消费就可以得到商家的优惠。从这一点看,乡镇的人更应该得到关照,对他们的福利性之类的补助或补贴更应该多一些才合理。
这是不可能的。理由很简单:小政策不是乡镇和农村人制定的。
正如资源优势集中于城市一样,权利的上层机关也集中于城市。这便是小政策倾斜于城市人的道理所在。同理,其他倾斜于某些人群的小政策,其根源也只不过是小政策的制定者代表的正是这些人的利益而已。
【 文章来源:作者原创[2008.5.20] 转载请注明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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